石光1 , 鄒 2 , 田曉曉3 , 冷志偉4 , 何江江5
(1. 衛生部政策法規司,北京100044 ;2. 衛生部衛生經濟研究所, 北京100083 ;3. 中國醫學科學院信息所,
北京100005 ;4. 中國預防醫學會, 北京100009 ;5. 上海市衛生政策研究中心, 上海200040)
摘要:德國、英國等9 個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,對醫療服務能力進行區域衛生規劃,以提高資源配置效率、滿足多層次醫療服務需求、控制醫療費用的膨脹,是國際通行的做法;規劃一般由中央政府制定原則,由區域政府(州/ 省) 參與并負責執行; 以社會醫療保險為主的國家側重全社會的服務能力規劃, 而以國民衛生服務為主體的國家則側重對公立醫療衛生體系的規劃。這些經驗對我國在新一輪“醫改”中進一步推動區域衛生規劃具有重要借鑒意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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