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門診掛號:
病人辦卡,充值,拿收據,(如病人不愿意往卡充錢,可實行辦卡,現金結算);
掛號,給病人掛號和診金票據及門診病歷;
②醫生就診:
病人憑卡到醫生處就診,醫生電子病歷并打印到門診病歷本上;
③醫生診療:
A、檢查、檢驗和治療分開開項目,不打印;
B、醫生開處方,分西藥處方、中藥處方,并且打印處方,醫生簽字生效;
④門診收費:病人憑卡到收費處付費;
⑤醫技檢查:
病人憑卡和收費票據去做醫技檢查,醫技科室可參閱門診病歷獲取相關病情資料,檢查完畢保存結果,病人拿醫技報告(LIS、PACS取值HIS打印報告)。返回醫生處,重復如上③到④操作。
⑥取藥:
病人拿處方和收費票據去藥房拿藥,藥劑師簽名,離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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